竞买公告
受委托,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下称“竞价人”)将于2020年11月26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0年11月26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
拍卖标的:金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北一层、南一层共3间营业房租赁使用权(详情见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约 | 租期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金华市人民医院北一层店铺第一间 | 66㎡ | 3年 | 250536 | 50000 | 租金逐年递增3%; 经营范围:医疗配套,不得经营药品、医用耗材,不得经营餐饮。 |
2 | 金华市人民医院北一层店铺第二间 | 35㎡ | 3年 | 132860 | 30000 | 租金逐年递增3%; 经营范围:医疗配套,不得经营药品、医用耗材,不得经营餐饮。 |
3 | 金华市人民医院南一层店铺第一间 | 60㎡ | 3年 | 227760 | 50000 | 租金逐年递增3%; 经营范围:医疗配套,不得经营药品、医用耗材,不得经营餐饮。。 |
注: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价*20%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租期总租金*2%支付拍卖佣金。租赁起始时间以转让方届时通知时间为准。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10时止(早上9点-11点,下午14点-16点,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067189、82397134、82067889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0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
三、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竞价活动结束时间自动顺延至其出价后的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应对给竞价人及转让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竞买双方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保证金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建议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2、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保证金分别对应不同标的,竞买人交纳相应保证金后只能参加对应标的的竞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关联账户。买受人须按租期总租金*2%支付拍卖佣金,该佣金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余额部分转入产权单位账户(户名: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208011009200159876),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州街76号5楼)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必须于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本人身份证到产权单位付清第一年的房屋租金(拍卖成交价)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20%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户名: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208011009200159876)。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赁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后续的租金由买受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自行向产权单位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主体必须是产权单位和买受人本人。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为金华市人民医院北一层、南一层3间店铺三年租赁使用权。房产的租金须逐年递增3%,拍卖成交价为第一年租金。
2、拍卖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转让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竞买前实地勘察转让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纠纷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义务。
3、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口述、文字说明、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一切以转让标的现场勘察、产权登记记载为准。如出现偏差或有误成交合同及成交价不受影响。
4、承租人如需对承租屋进行装修,必须将装修方案报产权人审核,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产权人书面许可,买受人不得对承租屋进行装饰、装修。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均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从事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任意指标不达国家规定要求的行业活动或物品存放行为,具体可经营或不得经营的行业范围详见《竞买须知》。承租人所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出租方要求的经营范围,若擅自改变经营类别,视为欺诈行为,出租方可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出租方(产权单位)有权收回该房产。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物不得转租、转借、分借或变相转租他人使用。
七、联系方式:
拍卖咨询电话:0579-82067189、82397134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州街76号5楼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